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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各种外市户口迁入方式的条件是什么?

佛山各种外市户口迁入方式的条件是什么?

一、积分入户的条件

经我市各级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机构确认取得积分入户资格,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简称入户卡)的,在入户卡有效期内(有效期为6个月),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入户卡签发地申请入户。


(资料图)

如何获得入户卡?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佛山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

申请途径:通过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小程序,点击进入“积分服务”办理,或者前往居住地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申请。

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

各区或各镇(街道)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的条件

1、被投靠方属佛山市户口,在佛山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因隐瞒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外地办理了出生登记后,要求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不予受理)。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条件

在佛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四、学生入学入户的条件

外市户籍公民考取我市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申请入户。

五、录用招聘调动入户的条件

1、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

2、经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佛山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

3、优粤佛山卡A卡、B卡持卡人;

4、以及经批准的随迁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

注: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责编:BKM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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